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2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略))(略)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需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略)%及以上。 3.3 业绩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职责分工;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牵头协调职责,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履约等相关事宜;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按3.1条要求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企业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信息完全一致。 (6)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统筹管理责任,优先选用具备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担任牵头人。 3.5 在“信用中国”(http:(略)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全国范围含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河池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