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公告(服务类)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涉税鉴证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4.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 公司所在地必须在新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且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为煤炭行业提供关服务的经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①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④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⑤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义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⑥被列入河南能源及义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四、审核资质要求
投标商资质审核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如有委托人需提供法人委托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为煤炭行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以上资料盖公章后上传,(详细资料请自行到公示的附件信息中下载投标文件,并按照顺序上传审核文件资料)。
五、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略)
2. 按照义煤集团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完成后开具发票挂账,上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批复后付款。(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http:(略)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服务地点:(略)
2、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涉税鉴证服务。
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恶意投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服务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回。
4、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备注:(略)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