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 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十一、竞买须知(凡自愿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应确认和同意以下事项和交易条件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一经报名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和同意以下全部事项和交易条件)
1.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拍卖标的现状以现场展示的实际品质、数量、状态为准,相关资料列示的拍卖标的指标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不以任何差异原因对成交价进行增减调整,多不退少不补。
2. 报名前竞买人应亲自到实地看样,报名参会即表明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均无异议。
3. 报名参会即表明竞买人完全认可和接受本次《拍卖会文件》告知和约定的全部事项及拍卖标的现状,对参与竞买的拍卖标的现状和受让条件的理解和判断均与本公司一致,如成交后违约所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4. 拍卖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日内,买受人应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 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交款方式及期限:(略)
6. 拍卖标的移交方式及期限:(略)
7. 拍卖标的交易所涉税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纳(应由买方承担的由买受人缴纳,应由卖方承担的由委托方缴纳)。
8. 买受人负责对拍卖标的进行清运,并承担清运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应在移交之日起(略)日内将拍卖标的全部清运出场,超过(略)日未转运出场的拍卖标的不得再转运出场,按买受人放弃处理,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剩余标的物,且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和场地占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品质、数量、价值等情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由竞买人自行现场勘查、鉴别、估价。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因标的存在瑕疵产生的风险、潜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拍卖公司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略)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略)
十四、技术支持:(略)
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略)-(略)
贵州聚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