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合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单位须具备有相应国际货运代理资质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服务能力,在设备、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运作大型工程项目储运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响应单位须具有,近五年完成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3个以上大型国际工程物流项目的物流服务的业绩,有印度尼西亚物流操作经验,业绩优良,在接货、清关操作及陆路运输中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4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从事大型电站设备全程物流管理制度,并能达到信息化管理(有信息系统及时查看物流相关信息),有相应的全程物流服务管理软件,并有能力提供物流服务所必须的机械器具及维护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保证体系; 6响应单位的注册资本金应在(略)万及以上,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7具有解决突发事件及例外事件较强的能力; 8响应单位在近5年内无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或因响应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响应单位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银行出具相关信用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