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设备制造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生产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略)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略)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略)
3.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