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达布察克路南已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略)年(略)月(略)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略)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需附证明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投标报价(含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允许填报唯一有效报价,不得填报多轮报价、其他选择性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核定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直接判定审查不合格;报价须严格对照对应包别工程量清单逐项如实填报,严禁存在缺项报价、漏项报价、擅自删减清单子目、私自合并施工内容等情形;整体报价贴合当期市场施工合理成本区间,报价组成完整合规、逻辑清晰、无异常低价、无明显不合理偏差,满足本项目拆除全流程闭环施工综合计价要求,不符合上述报价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审查供应商须单独出具正式有效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贴合本项目全部工期、付款、安全、验收、质保、文明施工等核心商务要求,文本规范、响应真实、无附加限制性条款;承诺书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签章完整清晰、页面无涂改、无缺页漏项、无伪造套用模板情况;未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不实、关键信息缺失、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直接判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6)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全套响应文件全过程商务资料、承诺函件、投标补充说明等全部材料,响应文件内不得夹带、载明、附设采购人明确不能接受的任何附加履约条件、排他性约束条款、不合理免责条款、额外付费诉求、变相调整工期付款特殊约定等违规附加内容;全程无条件全面服从采购人现场调度、安全管控、工期节点、验收标准统一管理要求,无任何前置附加履约门槛、无不合理对等约束条件。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各类附加条件的,直接判定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严禁出现联合体合作协议、多方联合投标授权、联合体分工承诺等联合体相关佐证材料;严禁多家单位捆绑联合报名、私下抱团联合履约、挂靠组合投标,一经查实存在联合体违规参与情形,直接判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全程依规纳入不良履约台账记录。
(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合同包2(达布察克路南已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略)年(略)月(略)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略)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需附证明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投标报价(含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允许填报唯一有效报价,不得填报多轮报价、其他选择性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核定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直接判定审查不合格;报价须严格对照对应包别工程量清单逐项如实填报,严禁存在缺项报价、漏项报价、擅自删减清单子目、私自合并施工内容等情形;整体报价贴合当期市场施工合理成本区间,报价组成完整合规、逻辑清晰、无异常低价、无明显不合理偏差,满足本项目拆除全流程闭环施工综合计价要求,不符合上述报价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审查供应商须单独出具正式有效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贴合本项目全部工期、付款、安全、验收、质保、文明施工等核心商务要求,文本规范、响应真实、无附加限制性条款;承诺书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签章完整清晰、页面无涂改、无缺页漏项、无伪造套用模板情况;未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不实、关键信息缺失、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直接判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6)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全套响应文件全过程商务资料、承诺函件、投标补充说明等全部材料,响应文件内不得夹带、载明、附设采购人明确不能接受的任何附加履约条件、排他性约束条款、不合理免责条款、额外付费诉求、变相调整工期付款特殊约定等违规附加内容;全程无条件全面服从采购人现场调度、安全管控、工期节点、验收标准统一管理要求,无任何前置附加履约门槛、无不合理对等约束条件。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各类附加条件的,直接判定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严禁出现联合体合作协议、多方联合投标授权、联合体分工承诺等联合体相关佐证材料;严禁多家单位捆绑联合报名、私下抱团联合履约、挂靠组合投标,一经查实存在联合体违规参与情形,直接判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全程依规纳入不良履约台账记录。
(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