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急救医学中心等楼宇
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背景:(略)
三、楼宇概况:
1、急救医学中心:(略)
2、体检中心:(略)
3、临时影像中心楼((略)号楼):(略)
4、进修楼:(略)
上述楼宇总建筑面积约:(略)
四、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国家、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对上述楼宇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安全疏散等进行全面检测。
2、出具《消防安全问题清单》,针对每项问题提出初步整改建议(含技术措施、估算工作量、参考费用等),为后续整改提供依据。
3、出具正式消防检测报告,报告内容须符合相关文件对于“按消防安全确认模式办理”的技术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明确,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印章。
4、配合后续工作,协助我院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根据需要解释报告内容及技术问题。
六、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略)
七、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略)〕(略)号)中从事消防检测、评估服务的相关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可查询(提供备案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少于[3]个月。
4、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历史遗留建筑或既有建筑消防检测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如合同内容体现不出关键评审信息,须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公章或管理部门章均可)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选人报名要求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略)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供资质证书。
4、参选人报名材料递交地点:(略)
5、报名联系人:(略)
6、开标时间:(略)
7、参选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须包括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