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土地为龙门县密溪林场2号场位于新三村,面积(略).(略)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略) 3、仅出租土地,不包含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若最终由新承租人竞得,如需使用目前现有设备,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评估后,根据评估报告的价格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人,如无需使用需要拆除,方应在竞得后(略)日内自行出资拆除原承租人搭建的厂房以及购置的设备,并将拆除出来的物品交还给原承租人。 4、竞价保证金:(略) 5、租期为5年,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收取,竞得者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此后每个合同年开始之日起(略)日内付清当年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密溪林场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