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3.方式:(略)
4.售价(元):(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备份投标文件:(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