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瑞兴大厦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略)%或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瑞兴大厦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和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信息;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须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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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