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略)年标线类设施日常维护及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参考工作量 | 分品目预算单价(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略)年标线类设施日常维护及建设项目 | 1-1 | 热熔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2 | 冷漆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3 | 清除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4 | 预成形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5 | 振荡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6 | 反光道钉 | 个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7 | 水除标线 | 平米 | (略) | (略).(略)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
(1)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或多项投标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品目预算单价的,或合计金额(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上述工作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工作量以经采购人聘请的监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为准;
(3)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价应为包含材料、人工、施划等所有工程费的综合单价;
(4)本项目为全年维护工作,突发应急情况较多,若工作内容超出上表所示,则工作单价以采购人聘请的社会中介的审计结果为准进行结算。
(5)评标标准中“价格部分”将根据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各品目投标单价×各品目参考工作量的合计进行计算。
(6)参考工作量仅供参考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计算价格得分使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if !supportLists](1)[endif]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执行。
[if !supportLists](2)[endif]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支持本国产品政策:(略)
[if !supportLists](4)[endif]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略)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 本项目资金情况:(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