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城开发区“未批已填”尚未露出水面区域认定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盘活“未批已填”类区域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文“四、推进‘未批已填’尚未完全露出水面区域的开发利用”,对“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已建不低于(略)年一遇防洪标准合规围堤内且已实施超过三分之二填海工程、但尚未完全露出水面的非养殖区域,确有真实项目落地的,按照前述规定办理用海手续。填海工程的实施程度以成陆面积或填海增加高程为标准。此类区域由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委托具有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交部海区局认定。”有关要求,针对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辖柳河河口东侧“未批围而未填”区域拟按上述政策认定为“未批已填”,并为后续实施填海做好准备。
二、项目目标
通过专业调查,明确上述区域的填海工程实施程度(以成陆面积或填海增加高程为标准),形成符合认定要求的调查报告。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利用高精度水下地形测量、多波束测深、遥感影像比对等技术手段,精确获取调查区域的水下地形、高程变化及填海范围。
2.通过历史与现状数据的对比分析,量化评估填海工程量,明确界定已实施填海工程实施程度。
3.形成完整的调查专题报告,包括调查技术方案、实地测量数据、填海工程实施程度分析、图斑认定结果及图件等。
4.计算获得(略)年一遇极值水位和波浪重现期,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计算方法、参数选取,明确(略)年一遇极值水位和波浪重现期取值,为项目认定提供指导依据。
四、技术要求
4.1 已近成陆认定调查专题
(1)技术标准:(略)
(2)技术路线:(略)
(3)成果交付:(略)
4.2 (略)年一遇极值水位和波浪重现期专题
(1)技术标准:(略)<(略)版>),确保计算的科学性。
(2)技术路线:(略)
(3)成果交付:(略)
五、其他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略)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