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若供应商是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参与谈判,只接受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支公司参与谈判(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多家分、支公司参与谈判的,被授权的所有分、支公司均为无效响应。
②授权分、支公司参与谈判的,本谈判文件要求“法人”、“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证照、签署或盖章的地方,可以为被授权分、支公司的相关证照或者单位负责人的相关委托或签署或盖章。
注:(略)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略)
文件购买费:(略)
获取文件地点:(略)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略)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https:(略)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略)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略)
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略)@qq.com进行报名,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采购经办人:(略)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略)
代理机构电话:(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九、附件
医疗责任保险第二次(定稿).docx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