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
1.提供税务专业咨询服务。委派特定人员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应具备税务专业知识,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提供涉税服务。
2.及时推送行业时事要闻、税务新政法规等,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掌握行业动态;
3.提供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服务;
4.管控税务风险、为应对税务检查、稽查进行指导;
5.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维护合法利益,配合分公司完成每年一次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6.提供在办税实务方面及与税收相关的会计处理方面的咨询;
7.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税法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1次),通过案例普及税法和税务知识;
8.进行涉税咨询辅导,并根据相关信息和实际情况协同研究涉税事项;
9.有效支撑分公司加强与当地税局联系、沟通,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略).按需开展税务咨询问题情况反馈。
(略).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略).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为6万元/年,即服务期不超过(略)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本次服务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不承诺最低服务期限。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潜在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应答(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
5.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潜在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7.潜在供应商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8.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在应答单位缴纳缴纳近三个月内((略)年1月至(略)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法定代表人作为潜在供应商代表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非法人应答,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的的社保缴纳证明)。
9.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略).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略).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询比文件通过邮箱发放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比文件。
1)应答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在应答单位缴纳缴纳近三个月内((略)年1月至(略)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授权代表参与应答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授权代表参与应答);
4)应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名声明;
5)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书面声明;
6)未曾在中邮保险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的应答承诺函及应答人资格条件第9条的承诺函;
7)应答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应答人公章。
3.采购文件费用为0元(不收取费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八、唱价:
1.唱价时间:(略)
2.唱价地点:(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询比公告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邮保险官网(http:(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