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设计公司位于成都市或在成都市有分支机构(仅成都有办公地点的不认定为符合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代理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八)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略)
(九)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意向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2.邮件内容:(略)
3.邮件附件:(略)
4.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截止期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询价文件售价:(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时(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在询价文件中另行明确。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中标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