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或各省市旅游管理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与企业合作实施类似疗休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略)分(满分(略)分),具体以“投标登记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