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A证书办理:(略)
(二)参与招标活动;
1.投标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招标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招标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招标活动。
(三)电子投标准备;
1.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1.投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投标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2.请各投标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投标供应商联系。请各投标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七)技术支持;
1.注册咨询:(略)
2.CA技术咨询电话:(略)
3.签章使用问题:(略)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八)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九)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有关该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
(十)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十一)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