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略)年高校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略)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略)名,具体详见科研助理岗位分配表(附件1),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略)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略)—(略)届毕业后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略)周岁以上((略)年4月(略)日及以前出生)、(略)周岁以下((略)年4月(略)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胜任岗位要求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略)年5月(略)日(略):(略)
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公告,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单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参加后续环节。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者邮件进行告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略)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学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总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出现进入体检环节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时,采取适当方式对并列人员作进一步了解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筹安排,在三甲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将结合各岗位需求数量及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动态调剂。
(六)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入职时间具体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为每月贰仟壹佰叁拾元整(¥(略). (略)元),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应聘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七)聘用期限
原则上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期间提出离职的,请提前7天提交离职申请提交至学校人事部门。
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略)
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