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略)年双龙村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供应商投标时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
(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同一品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同一地区的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且一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进行投标);
(2)设备生产厂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略)
(3)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经销商,若自身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提供自身公司的安装资质原件扫描件。若自身不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可由电梯生产厂家承诺安装,并提供承诺安装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安装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生产厂家的资格需符合(一)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