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8.(略)) | 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内容的,则需提供体现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内容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8.(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内容的,则需提供体现含“单跨不小于(略)m桥梁”内容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分业绩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项目认知(0~5.(略))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总体设计思想(0~5.(略)) | 设计思路及方案清晰完整;设计原则合理可行;技术路线科学全面;项目理解准确到位。(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道路工程设计方案(0~5.(略)) | 依据规划、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思路 ,对道路改造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其他工程设计方案(0~5.(略)) | 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程特点,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设计贴合项目需求。(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经济分析(0~5.(略)) | 投资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符合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编制深度要求。(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及保障措施(0~5.(略)) | 针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性高。(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0~5.(略)) | 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经济评价等方面阐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等方面的认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提出工作实施的履约能力以及质量保障措施,具有严谨性、可行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0~5.(略))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略)) | 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道路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桥梁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企业奖项(0~4.(略)) | (略)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满分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限评2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计取最高奖项)。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