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机关(略)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包,分别为A包:(略)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另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略)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略)〕(略) 号)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