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人必须在征迁房屋腾空后服从招标人管理,及时拆除房屋运走残渣,否则对于未拆除部分将由招标人接管,该部分的可回收残值归招标人所有,同时未拆除部分的成交价款也不予退还。 2、中标人拆除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全员挂牌、佩戴安全帽,聘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机构、行业专业人员对建筑物进行拆除、拆卸和清运作业,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电(气)焊工等),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加强对拆除人员的安全教育,中标人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并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在拆除工程开工前安排项目责任人及持证安全员,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拆除方案及安全技术交流,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3、中标人在拆除前,应保护好拆除范围内地下或地上的公共使用的管线(如高压电缆、天然气管道、电信光缆等),向相关部门了解管线的分布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区域内有管线的,中标人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拆除现场须在周边设置红外线及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拆除作业应由上而下,按顺序运作,作业人员应彼此合作;制止高低同声拆除,制止先拆除隔墙板;在施工之前应先拆除或者切断电源,要对需要使用的机具、工具以及相关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装置安全有效。 5、在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周边相邻关系、矛盾、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索赔及风险承担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施工期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迎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环保要求:(略) 7、因拆除、垃圾清运、围挡的标语制作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施工的安全性、降噪等施工方须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和罚金。 8、若中标人发生违规施工、拒不履约、逾期拒不缴纳对应结算款项、违反安全及环保规定拒不整改等违约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中标人追偿(包含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9、安全责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