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市浔河流域(岚山区段)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EPC已由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计划投资额:(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略)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异议受理人:(略)
异议受理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