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省级物流枢纽申报第三方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景洪市省级物流枢纽申报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采购需求:(略)
2.5服务期限:(略)
2.6采购控制价:(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略)
3.3 供应商须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须作出说明。
注:(略)
(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略)年9月(略)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略)〕(略)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验证码。
3.4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供应商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复印件(注:(略)
查询生成专项信用报告流程:(略)
生成专项信用报告的相关要求如下:
(1)报告应用场景/用途(如有):(略)
(2)报告涵盖时间范围:(略)
(3)报告涵盖领域:(略)
(4)报告版本(如有):(略)
(5)报告生成日期:(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略)〕(略)号)原文引用:(略)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报价规则
4.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情况及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限内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
4.2 费用构成
供应商所报服务费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内的所有服务工作产生的各项费用,包含现场踏勘、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查、专家评审、资料收集整理、项目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和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询比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服务费总价)低的优先;报价(服务费总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6.采购保证金交纳金额:(略)
交纳截止时间:(略)
交纳方式:(略)
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应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如供应商采用转账方式交纳采购保证金的,转账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联系人:(略)
线下交纳采购保证金的特别说明:(略)
7.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略)年5月7日(略)时(略)分至 (略) 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通过云南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7.2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按平台要求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即便被询比小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亦无法在云南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完成定标流程,该供应商将不予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温馨提示:(略)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开评标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略)号假日湾4幢4单元(略)室)。
8.2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采取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递交形式递交响应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邮 箱:(略)
(略)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