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1)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2)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略)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地点:(略)五、开启时间:(略)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超过(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为(略)%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略)%及以上)。
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