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8.(略)) | 自(略)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企业评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8.(略)) | 自(略)年5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包含设计内容,须能体现其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该项目,合同范围可以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也予以认可。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企业评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方案设计(0~6.(略)) |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总体设计思路(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各专业方案(0~6.(略)) | 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各专业方案设计。(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针对性方案(0~6.(略)) | 针对本次项目的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解决措施。(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项目认知(0~4.(略)) | 针对本次项目可能出现的分期实施、独立交付情况的分析及相关技术准备、过渡方案。(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进度计划服务(0~4.(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后续服务(0~4.(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成本控制(0~4.(略))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0~4.(略)) | 承诺设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3.(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0~3.(略)) | 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0~3.(略))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0~3.(略)) | 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 ,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0~3.(略)) | 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0~3.(略)) | 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人员(0~3.(略)) | 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园林专业人员(0~1.(略)) | 园林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1.5分。(园林专业包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建筑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等)(提供有效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有效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修或室内设计专业人员(0~1.(略)) | 装修或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有效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