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湖区生态修复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湖区生态修复一期项目 已由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称:(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略)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略)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求:(略) 2.4.2合同签订后(略)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全套勘察、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 2.4.3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最终编制的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略) 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略)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略) 工程勘察资质:(略) (2) 业绩要求:(略) (3) 财务要求:(略)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提供(略)年-(略)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 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 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7) 勘察负责人要求:(略) (8)勘察设备要求:(略) (9)信用等级要求:(略) ((略)) 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 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提供。勘察负责人必须为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不得兼任,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9)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略) 5.1.1 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登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略) 5.2 下载招标文件 5.2.1 投标人可以登录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略)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6.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网址:(略)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9.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略).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略))项规定 | (略).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略).投标担保 |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 (略)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 (略).联合体协议书 | 如有,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7.4 分值构成:(略) 业绩及资信:(略)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略)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略)分 | (一)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a:(略) T:(略) M:(略) 1、所有系数的抽取在初步评审完成后进行。 2、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略)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5、投标报价得分=(略)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 (略)分 | (二) | 业绩及资信 | 6分 | 1 | 投标人业绩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自(略)年5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独立承担过总投按(略)万元以上内容包含水生态修复的湖泊类水环境治理工程且水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略)万平方米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略) 说明: (1)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所载时间为准; (2)工程内容及投资额以投标人提供的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及合同均未载明,则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3)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只需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证明,勘察单位不需要;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则 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主办单位。 (4)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每份业绩限评一次。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5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项目负责人自(略)年5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独立承担过总投按(略)万元以上内容包含水生态修复的湖泊类水环境治理工程且水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略)万平方米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说明: (1)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所载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负责人信息为准;若合同未载明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载明负责人信息为准; (3)工程内容及投资额以提供的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及合同均未载明,则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4)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业绩的,符合得分要求的可分别计分。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5分 | (三) | 本项目资源配置 | (略)分 | 1 | 人力资源配置 | (1)项目负责人:(略) (2)项目技术负责人:(略) (3)勘察负责人:(略) (4)其他专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以外):(略) 注:(略) (2)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3)以上人员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4)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略)分 | 二 | 技术评标标准(暗标) | (略) | 1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和把握本项目具体情况、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且切合实际,表述内容针对性强。优秀得(略).8分(不含)-(略)分(含),良好得9.6分(不含)-(略).8分(含),一般得8.4分(含)-9.6分(含),没有不得分。 | (略)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测设计阶段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优秀得(略).5分(不含)-(略)分(含),良好得(略)分(不含)-(略).5分(含),一般得(略).5分(含)-(略)分(含),没有不得分。 | (略) | 3 | 设计方案 | 工程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优秀得(略).4分(不含)-(略)分(含),良好得(略).8分(不含)-(略).4分(含),一般得(略).2分(含)-(略).8分(含),没有不得分。 | (略) | 4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 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优秀得2.7分(不含)-3分(含),良好得2.4分(不含)-2.7分(含),一般得2.1分(含)-2.4分(含),没有不得分。 | 3 | 5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优秀得3.6分(不含)-4分(含),良好得3.2分(不含)-3.6分(含),一般得2.8分(含)-3.2分(含),没有不得分。 | 4 | 6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优秀得3.6分(不含)-4分(含),良好得3.2分(不含)-3.6分(含),一般得2.8分(含)-3.2分(含),没有不得分。 | 4 | 7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秀得2.7分(不含)-3分(含),良好得2.4分(不含)-2.7分(含),一般得2.1分(含)-2.4分(含),没有不得分。 | 3 | 8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清晰。优秀得2.7分(不含)-3分(含),良好得2.4分(不含)-2.7分(含),一般得2.1分(含)-2.4分(含),没有不得分。 | 3 | 合计 | (略)分 |
注:(略) 一、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设计勘察方案)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勘察方案。 二、技术标评分说明:(略) (1)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2)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技术标文件总页数控制上限为(略)页,每超1页扣技术方案得分0.1分,扣分连续累计,直至扣至0分。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四、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略) 9.1.1.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http:(略) 平台技术支持:(略) 9.1.2.“ 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网址: http:(略) 平台技术支持:(略) 9.1.3. 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详见常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 9.2 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