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包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宣城市部分)水土保持工程验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青弋江灌区为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略).(略)万亩。安徽省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宣城市部分)水土保持工程,验收范围为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水工建筑物工程区、渠道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各项防治措施范围。
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工程建设范围主要为青弋江灌区总干渠、青左支渠、东干渠、北分干渠渠堤及建筑物改造。本工程水保验收范围位于泾县及宣州区,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宣城市部分)工程批复总投资约3.(略)亿元。工程于(略)年(略)月开工,预计(略)年(略)月底完工。
2.2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为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规范、高效、顺利开展,明确技术服务单位(乙方)的服务内容、标准与要求,特制定本综合服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乙方须依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工作。最终目标是协助甲方依法依规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结论,并完成向社会公开和向主管部门报备的全部法定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投产。
二、核心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前期资料收集与合规性核查
资料收集:(略)
合规性核查:
核查项目建设过程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的要求。
核查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与批复方案的一致性。
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变更,并确认其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了变更报批或备案手续。
(二)现场勘查与质量核查
全面实地核查:(略)
工程措施:(略)
植物措施:(略)
临时措施:(略)
重点区域:(略)
防治指标实测与核算:
通过现场调查、测量和资料分析,准确核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略))规定的六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扰动土地整治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土壤流失控制比
拦渣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覆盖率
提供详细的指标计算书,确保数据真实、来源可靠、过程可追溯。
(三)报告编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严格按照水利部发布的示范文本格式与内容要求编制。
报告应全面反映核查情况,结论明确,数据翔实,论证充分。
报告须附具:(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协助甲方起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初稿。
鉴定书内容应包含验收过程、验收结论(明确是否合格)、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四)验收组织与会议
组建验收工作组:(略)
组织验收会议:
组织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安排现场考察,向验收工作组汇报核查情况及报告主要内容。
协助组织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问题整改闭环:(略)
(五)公示与报备
信息公示:
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协助甲方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渠道,向社会公开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略)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应。
材料报备:
在完成社会公示后、项目正式投产使用前,协助甲方向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完整的验收报备材料。
确保报备材料齐全、规范,并协助甲方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备回执。
(六)成果交付与归档
成果交付:
向甲方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全部书面成果资料,数量不少于 伍份,并提供 电子版壹份。
提交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成果(文字报告、图表、影像资料等)的光盘,数量不少于叁份。
资料归档:(略)
三、关键履约要求
时效性要求:(略)
成果真实性:(略)
合规性兜底:(略)
2.2 计划服务期:(略)
2.3 质量标准:(略)
2.4 控制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略)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或本项目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四、发包文件领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略)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