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编号:(略)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1-#4锅炉烟囱导流坡及入口烟道流场均匀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是山东电网的重要电源支撑点和泰安地区的主要热源点,现役六台机组分三期建设,总装机容量约(略)MW。目前,一、二期机组均采用“两台机组共用一个烟囱”的配置,该结构在实际运行中,尤其在单机停运工况下,导致烟囱内部流场显著变化,加之CEMS监测断面原有烟道结构复杂,存在弯头、变径等诸多扰动源,致使运行机组环保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除此之外,由于烟道结构历史条件的限制,现有CEMS监测断面直管段长度无法满足《HJ (略)-(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前后直管段长度的强制性要求。依据该标准,在无法满足直管段要求时,必须确保监测断面烟气分布相对均匀(σr≤0.(略))。然而,当前断面流场存在紊流,均匀性不达标,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不仅干扰运行判断,更对企业环保合规构成严重风险。因此为彻底解决上述隐患,开展#1-#4锅炉烟囱导流坡及入口烟道流场均匀性改造。
3.采购范围
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1-#4锅炉烟囱导流坡及入口烟道流场均匀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技术服务,包含并不限于#1-#4机组烟囱导流坡及入口烟道流场均匀性改造流场诊断、CFD数值模拟验证及优化设计方案制定,烟囱隔烟墙及入口烟道流场均匀性优化设计、结构核算、强度校核,施工图出图等。
4.1响应人有义务保证满足采购人项目的需要,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应能力。
4.2响应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服务的报价,并保证技术服务的工期和质量。
4.3响应人有义务在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方案等。
4.4响应人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是经得起专家论证的合理的最优化方案,并符合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
4.5采购人可对响应人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委托其他设计院、审图公司、技术专家进行方案审核或优化,双方协商一致,按最优方案实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图纸出具单位须具备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略)
3.近5年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
5.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
6.响应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2.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其他
六.澄清、异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