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略)〕(略)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广东佛穗莞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比(略)%,银行贷款占比(略)%,资金已落实,图纸完备,招标人为广东佛穗莞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除先期实施工程外)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略)2.1.2建设规模: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广州段线路途经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和增城区,全长约(略).2km,为全地下敷设线路,共设(略)座车站,1座车辆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三芳区间盾构井(含)~磨碟沙站(含)、琶洲站(不含)~新塘站(含)工程,共9座车站、1座车辆段。2.1.3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略)(2)正线数目:(略)(3)速度目标值:(略)(4)正线线间距:(略)(5)最小曲线半径:(略)(6)最大坡度:(略)(7)牵引种类:(略)(8)动车组类型及编组:(略)(9)行车指挥系统:(略)((略))列车运行控制方式:(略)2.2 招标范围:FSG-2标:(略)FSG-3标:(略)FSG-4标:(略)FSG-5标:(略)具体工程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图纸、说明、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3标段划分2.3.1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略)FSG-2标:(略)FSG-3标:(略)FSG-4标:(略)FSG-5标:(略)标段 | 专业 | 工区 | 工区范围 |
FSG-2标 | 土建 | 二工区 | 三芳区间盾构井(含)~芳村站(含) |
三工区 | 芳村站(不含)~市二宫站(不含) |
四工区 | 市二宫站(含)~市艺区间盾构井(不含) |
五工区 | 市艺区间盾构井(含)~艺洲路站(含) |
FSG-3标 | 土建 | 六工区 | 艺洲路站(不含)~磨碟沙站(含) |
七工区 | 琶洲站(不含)~琶鱼区间盾构井(含) |
八工区 | 琶鱼区间盾构井(不含)~鱼珠站(含) |
FSG-4标 | 土建 | 九工区 | 鱼珠站(不含)~黄埔站(含) |
十工区 | 黄埔站(不含)~黄埔区间2#盾构井(不含) |
十一工区 | 黄埔区间2#盾构井(含)~埔南路站(含) |
FSG-5标 | 土建 | 十二工区 | 埔南路站(不含)~陈家林路站(不含)、出入段线区间 |
十三工区 | 陈家林路站(含)~新塘站(不含) |
十四工区 | 新塘站及折返线 |
十五工区 | 陈家林车辆段 |
2.3.2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标1个标段。2.4计划工期:FSG-2标工期总日历天数:(略)FSG-3标工期总日历天数:(略)FSG-4标工期总日历天数:(略)FSG-5标工期总日历天数:(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首个单位工程的开工令日期为准。2.5最高投标限价:FSG-2标:(略)FSG-3标:(略)FSG-4标:(略)FSG-5标:(略)具体招标控制价内容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2.6其他说明:2.6.1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本项目招标分4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若某个投标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2.6.2招标失败的情况2.6.2.1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标段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论证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标段所有投标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2.6.2.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略)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标段(免费提供),图纸押金/ 元(免费提供)。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2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7. 其他说明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略)地址:(略)电话:(略)注:(略)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8.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地址:(略)邮编:(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邮编:(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电子邮箱:(略)监督部门:(略)联系地址:(略)邮编:(略)电话:(略)9. 附件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略)年5月9日附件1:(略)表1-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标段:(略)项目 |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具备)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个(含5个)。联合体进行追溯后不超过2家实际控制人。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则视为单独的1家实际控制人。承接具体施工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最多承接不超过1个土建工区工程,且一个工区只能由一家成员方单位实施。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联合体成员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最终实际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标段:(略)项目 | 资质条件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具备)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4个(含4个)。联合体进行追溯后不超过2家实际控制人。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则视为单独的1家实际控制人。 承接具体施工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最多承接不超过1个土建工区工程,且一个工区只能由一家成员方单位实施。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联合体成员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最终实际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表1-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标段:(略)项目 | 财务要求 |
营运资金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 亿元。 |
营业收入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略) 年度~(略) 年度(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略) 亿元。 |
注:(略)2.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表1-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标段:(略)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略)年5月9日~(略)年5月9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内投标人完成或在建(在建业绩要求开工报告签署时间须在上述时间之内)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业绩1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亿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项; |
业绩2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揽过类似工程车站施工业绩1项; |
业绩3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揽过类似工程盾构施工业绩1项。 |
注:(略)2.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如系统有记录的须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3.完成或在建的业绩均可。在建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开工报告复印件,以开工报告签署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同时出具业绩1、业绩2、业绩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1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业绩2、业绩3由拟承揽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出具。标段:(略)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略)年5月9日~(略)年5月9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内投标人完成或在建(在建业绩要求开工报告签署时间须在上述时间之内)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业绩1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亿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项; |
业绩2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揽过类似工程车站施工业绩1项; |
业绩3 | 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承揽过类似工程盾构施工业绩1项。 |
注:(略)2.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铁路工程项目业绩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如系统有记录的须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3.完成或在建的业绩均可。在建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开工报告复印件,以开工报告签署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有关特征或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同时出具业绩1、业绩2、业绩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1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业绩2、业绩3由拟承揽相应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出具。标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