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项目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同前款第2.1项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略)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出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3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略)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记录,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查询渠道:(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3.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http:(略)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2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或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