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略)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但在获取文件的同时(最迟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完成备案登记。
(5)供应商须将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整理为一套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略)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的仅提供法人身份证即可);
③资质证书;
④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⑤“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山东”(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山东)等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未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而参与投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