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低空人才培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飞院发[(略)]3号)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对低空人才培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简介:(略)
3.项目地点:(略)
4.比选办法:(略)
5.项目限价:(略)
6.质量保证期:(略)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范围须包含无人机销售、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或相关经营项目。
3.须为大疆品牌授权代理商或具备能够证明其正规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团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选时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材料须打印、按顺序装订、密封完好,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送达至成都市简阳市福田街道未来科技城未来大道1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B2栋冯如楼(略)办公室;
2.报价单必须置于比选材料的第一部分;
3.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4.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将依据所附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1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比选评分表
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