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略)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略)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投诉联系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