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化工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宿迁市宿豫区数据局以宿豫数据备[(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宏创中试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宏创中试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综合运维楼、控制楼、研发试验楼、动力车间、中试车间、甲类仓库、危废间、丙类仓库、动力车间、水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RTO、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门卫、区域配电间、车库等,总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略)%;土建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略)%;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付清余款。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化工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鸟瞰图、绿建设计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要求综合运维楼、控制楼、中试车间、甲类仓库、动力车间(包括配电系统、空压制氮系统等)、水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含RTO)、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管廊等厂房。中试车间(含公用工程管道、自控及计量等)、仓库、外管架(包括废水、废气、物料管道等)、控制楼、动力车间(含空压系统、配电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系统等)等工艺、管道、自控化控制系统。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设计、钢结构等]、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设计(含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配套工程)、节能设计、智能化设计(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广播系统、通讯、视频监控)、室内装修设计、实验室工艺设计、幕墙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含室外景观、道路、管线综合、各专业管线、照明亮化、海绵城市等)。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化工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鸟瞰图、绿建设计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 1.8本项目预算价为2.4%,最高投标限价为2.4%,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第一阶段评审: (1)人员配备(8分)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3)技术部分((略)分) 第二阶段:(略) (1)投标报价((略))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略)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资格要求:(略) 4.3.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最低要求:(略)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能力; 4.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略)年(略)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 (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宏创中试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豫区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富强路8号 | 地 址: | 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 联 系 人: | 于江东 | 联 系 人: | 叶莉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 | E-mail: | | E-mail: | sqzt(略)@(略).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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