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现对德阳市旌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所有的国有资产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资产共计(略)宗闲置房屋,资产位置、标的编号、面积、租赁要求均以附件清单列明内容为准。
二、标的展示
标的按现状进行展示及招租,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查勘。一经提交报名,即视同认可标的实物现状、存在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所有招租约定;意向承租人若对标的现状、交易条件存在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向本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略)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略)
(二)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报名方式:
方式一:(略)
登录https:(略)
1.自然人(个人)注册:(略)
2.单位注册:(略)
3.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略)
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略)-(略)号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略)
2.法人:(略)
3.报名申请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
(五)交易保证金使用规则
1.交易保证金:(略)
2. 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交至本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未竞得人报名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3.意向承租人若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导致未完成注册审核、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约定
(一)承租事项
1.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挂牌公告约定及报名时申报的经营用途、经营业态合法合规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变更经营业态。租赁资产严禁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经营、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与申报业态不符的经营活动。
2.合同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标的主体结构、承重构件、外立面或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搭建、扩建、加层或增设固定设施。需装修或改造的,需经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同意后,合规施工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费用,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3承租人全权负责租赁期内资产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及费用,确保资产完好及正常使用;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过错造成资产损坏、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
4.参与竞价的报名人与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信息必须一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分租、联营、入股、抵押或交由第三方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的,须提前(略)日书面申请并经出租人及原决策机构书面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期限,同时承租人对次承租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资产并追偿全部损失。
5.成交后,承租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承租人应按照“来建去留”的原则,即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等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装修,但装修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应及时处理清场,逾期出租人有权进行处置且不予赔偿。
(二)其他事项
1.标的涉及的水、电、气、物业、消防、排污、网络、垃圾清运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按时缴纳并承担欠费责任。
2.意向承租人递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挂牌公告》《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已经完成对意向标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商铺招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承租人需到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出租人处校验和备案。
六、竞价、定标方式
1.竞价活动通过https:(略)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略)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略)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略)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七、费用支付
1.成交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扣除免租期)及履约保证金;
2.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书》;
3. 成交公示结束次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含免租期)的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八、标的移交:(略)
九、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若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可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不按时签署租赁合同的,且逾期时间超过(略)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续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3.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十、联系电话:(略)
十一、报名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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