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