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生产制造商; (4)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具有认证范围覆盖招标物资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略)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略)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略)或等同) (5)投标人(略)年、(略)年紧固件每年供货业绩不少于(略)万元,请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合同和发票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包含货物明细清单及汇总页即可。 (6)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略)年、(略)年应每年具有一份碳钢紧固件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框架协议合同订单可累计),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合同和发票证明(出口产品可提供报关单)材料等)。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汇总页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