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略)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
(4)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的信用行为:(略)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 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 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