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监理方案:(略)分项目监理机构:(略)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0分类似工程业绩:8分奖项:0分[if !supportLists][endif]其他: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if !supportLists]1、[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略)?方法二:(略)?方法三:(略)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略)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略) 分,每高1%扣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 分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略)□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质量控制方案 | 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进度控制方案 | 具体内容包括:(略)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投资控制方案 | 具体内容包括:(略)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安全控制方案 | 具体内容包括:(略) 制方法和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具体内容包括:(略)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其他:建议 | 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 不超过4 页 | 1分 |
2.2.3(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满(略)年的得3分,满8年的得2分,满5年的得1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注:(略)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略)〕(略)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以上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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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满5年以上(含5年)的,得2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2.拟派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满5年以上(含5年)的,得2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略)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略)〕(略)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 (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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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业绩 | 企业自(略)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略) 平方米以上(含(略)平方米)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略) 万元以上(含 (略) 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略)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 4分 |
总监业绩 |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略)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建筑面积在(略) 平方米以上(含(略)平方米)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略) 万元以上(含 (略) 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略)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 4分 |
注:(略)、一级造价师】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执(职)业资格年限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略)〕(略)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 3、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