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泉县瓦窑沟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甘政办行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伯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设计服务期限:(略)
2.4招标范围:(略)
2.5估算总投资:(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财务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8日(略)时(略)分(同开标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