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五、评标方法:(略)
六、服务期限:(略)
七、工资待遇要求:(略)
八、项目需求:
★二、安保服务
1.1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2服务内容
1.提供安全保障。
2.主入口安检、访客预约核验、证件扫描存档公共区域每小时巡逻1次(含消防通道/机房)。
3.实时监控调度、异常画面(略)秒内响应、巡更打卡。
4.夜间巡逻,全面覆盖政府区域楼门窗上锁情况及灯光关闭情况。
5.处置突发状况(冲突/火警/医疗/急救),5分钟内抵达现场
1.3基本要求
1.人数要求:(略)
2.年龄要求:(略)
3.身体要求:(略)
4.证件要求:(略)
5.政治素养与纪律性:(略)
1.4职责与服务标准
(一)出入口值守(门岗)
1.严格管控:(略)
2.规范执勤:(略)
3.身份查验与登记:(略)
(1)详细、准确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姓名、单位、事由、联系人、进出时间)。
(2)通过内部通讯系统提前联系确认后方可放行(重要访客需按特定流程报批)。
4.物品检查:(略)
(二)区域巡逻
核心区域:(略)
公共区域:(略)
外围区域:(略)
1.定时定线:(略)
2.细致观察:(略)
3.防火防盗防破坏:(略)
4.应急响应:(略)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
1.规范指引:(略)
2.动态管理:(略)
3.重点监控:(略)
(四)监控系统日常巡查
1.值守监视:(略)
2.及时发现:(略)
3.设备维护:(略)
4.记录备份:(略)
(五)(早/夜)间值班
1.严格执行(略)小时值班制度,提前(略)分钟到岗,做好与白班保安的交接工作,确认值班期间的重点事项和物资台账。
2.定时对大楼各楼层、楼梯间、消防通道、配电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巡逻,做好巡逻记录,确保无安全隐患。
3.对进入大楼的夜间工作人员、访客进行身份核验和登记,核实进入事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管控大楼出入口车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5.密切监控监控室视频画面,对监控盲区和异常画面及时核查,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置。
6.检查大楼门窗、水电等设施,确保下班后办公区域门窗锁闭、非必要电源已切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保管好值班室内的安保器械、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其完好性,确保紧急情况下可正常使用。
8.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无损坏、无过期。
9.接到报警信号或异常情况报告时,需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按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同时上报值班领导。
(略).严禁在值班期间脱岗、睡岗、饮酒,不得在值班室从事看视频、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略).做好夜间值班期间的电话、信息记录,对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指令,需准确传达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略).保护大楼内涉密文件和重要物资安全,发现办公区域遗留涉密载体,需第一时间上交办公室,严禁私自翻阅。
(略).配合夜间维修、保洁等工作人员开展作业,核验其工作证件,监督作业过程,确保不影响大楼安全。
(略).遇恶劣天气(暴雨、暴雪、大风等),需加强对大楼外墙、屋顶、排水系统的巡查,及时排查积水、坠物等风险。
(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政府大楼内部人员作息、安保布局等敏感信息。
(略).发现大楼内有可疑气味、异响等异常,立即排查源头,若涉及燃气泄漏、电路短路等险情,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并疏散相关人员。
(略).做好值班室卫生清洁,保持监控设备、登记台账等物品摆放整齐,营造整洁的值班环境。
(略).熟练掌握应急联络方式,确保与公安、消防、急救等部门及单位内部值班领导的通讯畅通。
(略).值班结束后,整理好值班记录、物资台账,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接未办结事项和异常情况,做到交接清晰、责任明确。
(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夜间应急演练和安保培训,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保障安全与应急处置
1.财产安全:(略)
2.人员安全:(略)
3.应急处置:(略)
4.器械使用:(略)
(七)沟通协调与记录报告
1.规范记录:(略)
2.及时报告:(略)
3.有效沟通:(略)
1.5综合要求
1.保密原则:(略)
2.责任心:(略)
3.警觉性:(略)
4.公正廉洁:(略)
5.团队协作:(略)
6.服务意识:(略)
7.保密与廉政条款
(1)严禁泄露监控画面、访客信息、安保布防图;
(2)收受财物/违规放行立即开除,追究服务商连带责任。
1.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7管理机制
1.能严格制定并遵守白班与晚班的工作时间安排。
2.制定倒班工作制度。
3.节假日及特殊时期需按要求值班备勤。
九、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支付上个月的管理费。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略).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