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1.联合体及转包、分包:(略)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略)〕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政务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方正电子签章使用问题:(略)
“苏采云”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或磋商响应函留存的手机号(如有)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信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6.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管电话:(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