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溧水区地籍数据库建设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略)号溧致汇大厦(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略)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略)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略)号令)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无投标资格。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_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份数:(略)
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略)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招标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