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兴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就扬子江新材料创新园投资建设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略).(略)KWp)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供应商投标时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供应商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持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的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并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略)
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略)-(略)以及平台客服热线(略)-(略)。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