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承租方自行承担申办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改造方案上报出租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并配备必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服从出租方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设备设施结构。 5.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6.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 7.承租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8.改造要求:(略) 9.房屋修缮责任:(略) (略).水电等能耗费用由承租方据实交付。 (略).服从出租方的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略).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略). 装修改造范围包括消防、安防、外立面、内部装修、公共区域、外部环境等。 (略).自行办理审图、施工许可证及相关验收事项。 (略).自行承担改造装修费用、招商费用、运营(物业)管理费用及增加设施设备等各项费用(包括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略).承租方须承担现阶段已经产生的前期费用(包括设计等)。 (略).商场留存商户及已经签订意向租赁合同的商户,须按照已经签订的合同履行完毕。 (略).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资产租赁及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略).支付方式:(略) (略).合同期及免租期:(略) 其他特殊要求: 1.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承租方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2.关于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房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意向承租方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