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中共永嘉县委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永委发【(略)】7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嘉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房屋(场地)招租事宜进行公告。
一.招租项目编号:(略)
招租组织类型:(略)
招租项目概括租赁房屋地址:(略)
二.对承租人要求:
1.符合永政办发【(略)】(略)号的有关资格需求。
2.进驻企业或个人注册资金大于(略)万元。
3.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履约保证金3万元(政策性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到期日(略)天前)。
6.本公告发布前,有拖欠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房屋租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标。
7.本招租项目谢绝联合体竞价。
三.报名步骤: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按如下步骤进行报名:
第一步:(略)
http:(略)
报名表单位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要报名时按手印和提供身份证。
第二步:(略)
第三步:(略)
报名地点:(略)
四.报名确认后,竞价采用暗价的形式,招租人有设定的保留价,如竞价低于保留价,则该竞价无效。(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五.招租文件(含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方案)均已公开.并向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征询意见,公告期(公示期)为3日历天((略)年5月(略)号至(略)年5月(略)号)
2.竞租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质疑。
3.对招租公告信息(含资格条件),招租文件(方案)提出质疑的,为招租公告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4.逾期的质疑,招租人及招租代理均不予接受。
六.招租竞价截止时间:(略)
七.竞价文件提交地点:(略)
八.招租竞价开价时间:(略)
竞价单位或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则该竞价无效
九.保证金:(略)
十.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联系人:(略)
永嘉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