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长江溪大桥新建及两岸接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略)
项目全长约 2.(略) 公里,主桥长(略) 米,桥宽(略).5-(略).5米,双向四车道。北岸侧引桥长 (略)米,桥宽(略)-(略).5米,双向四车道。南岸接线长(略)米,路宽(略)米,北岸接线长(略)米,路宽(略)米,双向四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2.4工期控制目标:(略)
2.5质量控制目标:(略)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略)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略)人(其中:(略)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人员承担)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了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则必须在本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上传(略)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中桥梁工程建安费达到1.6亿元及以上且主跨达到(略)米及以上的涉水桥梁工程监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备案证)或项目图审资料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不予采信)。涉水桥梁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水中墩部分桥型布置图)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内容为该项目有水中墩施工)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注:(略)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6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3.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