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3)(4)(5)项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5)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略)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略) 1.3财务最低要求 (略)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注:(略) 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1.1款的要求,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7.近三年((略)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