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巴彦县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岩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排土场地质勘察、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服务项目(三次),经【办公会议】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略)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核心采购服务内容
黑龙江省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巴彦县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钻探工程。供应商需完成该项目相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实地钻探工作,并依据钻探成果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勘查报告。
黑龙江省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巴彦县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岩矿排土场地质勘察报告及钻探工程。供应商需完成该矿排土场的实地钻探工作,并依据钻探成果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
黑龙江省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巴彦县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报告。供应商需依据前述勘查、钻探成果,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报告,确保报告数据真实、结论可靠。
2.2 工作量说明
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量及项目相关点位,详见附件:(略)
2.3 附加义务
供应商须自行与项目所在地巴彦县林草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办理临时占地审批、林地使用许可等全部相关手续,所有涉及临时占地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略)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临时占地办理实施方案》,明确办理流程、时限节点、对接人员;全程与林草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主动沟通,每 2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手续审批进展(可采用邮件、函件等可追溯形式),及时响应并妥善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林草合规性及其他相关合规问题(含现场施工的林草保护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林草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占地范围、使用期限开展施工,严禁超范围、超期限占地;项目完成后(略)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完成占地现场的植被恢复、场地清理工作,确保通过林草部门验收,并办理临时占地核销手续,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临时占地手续无法获批、超规占地引发行政处罚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2.4 项目编号:(略)
2.5 采购预算:(略)
2.6 服务期限:(略)
2.7 服务地点:(略)
2.8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要符合《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 (略)-(略))及《矿产地质勘察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略)-(略))等国家、行业钻探标准,出具真实有效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满足采购人需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2.9 成果交付要求:(略)
交付内容:(略)
交付节点:(略)
成果验收:(略)
成果权属:(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略)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略)
②进场负责人:(略)
供应商需提交《项目负责人任职承诺函》和《进场负责人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所有参与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 设备要求:(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略)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略)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8)近三年((略)年5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略)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略)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略)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略)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费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略)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略)
7.2最高限价:(略)
7.3竞价时间:(略)
7.4报价方式:(略)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略)
(略).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略)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略).其他
(略).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略).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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